2015年9月,人保部、教育部联合印发《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在全国范围全面推开。此次改革统一了自1986年以来一直施行的中、小学两大职称系列,首次设置了正高级职称,从制度框架、评审标准、评价机制等方面对中小学职称制度进行了整体设计。 此次改革旨在促进教师的专业化发展,针对现有职称评定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了一系列非常有针对性的措施。如教师评聘合一的改革,有助于职位和贡献对等,调动优秀青年教师的积极性。校长职级制改革,则是“去行政化”的改革,可以使校长更加关注学校和学生,有利于校长的专业发展。目前农村教师的职称评定相对处于弱势,此次的职称评定改革也提出要向农村教师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