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遵守国家的财经纪律,做好学校的财务工作。
2、杜绝代办、服务性收费项目。各种教育资助(钱、物)均属学校所有,均须入帐入库,并与国家下拨的财物同样管理。
3、执行预、决算,有计划地使用经费,专款专用。
4、严格审批报销手续。严禁先用后批。购物凭证经校长审批后方可报销。
5、必须从严掌握开支。预算外不合理的和审批手续不齐全的发票、不符合规定的收据、白条不予报销。不合理的开支,会计必须拒付。
6、严格执行代办费结算制度。学生教辅书核算到人。在放寒、暑假前向学生公布,不得增加或变相增加学生经济负担。
7、调出人员必须结清所有帐目,还清所有借用公物,方可调出.
8、执行国家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做好财务档案管理工作。财会人员变动时,办好交接手续。
9、坚持民主理财,定期审查学校财务帐目,做到经济民主,帐目公开,去除不合理的开支,严禁浪费,杜绝贪污,努力把好财务关。